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,应当考虑孩子的意愿,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“一定”会完全按照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。根据中国法律规定,法院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,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而孩子的意愿只是其中一个重要参考。
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:
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”
在实践中,法院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,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:
结论:孩子已满八周岁,其意愿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重要参考,但法院不会仅凭孩子一句话就做出决定。法院会综合评估所有因素,以“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”为原则,最终确定抚养权归属。
建议:
总之,虽然孩子的意愿是重要考量因素,但法院的最终判决是基于对孩子整体利益的全面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