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汉代“甘蕉”考辨
《异物志》记载争议
东汉杨孚《异物志》载:“芭蕉叶大如筵席,其茎如芋,取濩煮之为丝,可纺绩……”,此描述更接近大蕉(烹饪蕉)而非现代香蕉。晋代嵇含《南方草木状》明确将“甘蕉”归为芭蕉类,指出其果实“初生大如鸡卵”,口感“极甘冷”,但未明确区分食用蕉与纤维用蕉。
汉代引种可能性
虽有《三辅黄图》载汉武帝建扶荔宫时“植甘蕉十二本”,但此类南方植物在长安温室中难以长期存活,且无实物证据佐证汉代已普及食用香蕉。
二、唐代关键转折
名称分化与形态记载
段成式《酉阳杂俎》(9世纪)首次记载“芭蕉”三年以上结果,果实“黄白色”,此特征与现代香蕉吻合。同时期《北户录》提及“蕉子”作为岭南贡品,反映食用蕉已进入中原上层社会。
贸易路线佐证
唐代广州为海上丝路枢纽,《岭表录异》记载波斯、东南亚商船带来“蕉穗”等异国物产,为香蕉随商路传播提供间接证据。
三、宋代定名与普及
《证类本草》的里程碑
北宋唐慎微《证类本草》(1098-1108年)首次将“甘蕉”单列为药物条目,描述其“花大如酒杯,色如红蕉”,果实“形如牛乳”,并明确记载“香蕉”名称:“闽广人食此蕉,谓其能解酒毒,呼为香蕉”。标志食用蕉名称与功能的正式确立。
种植与消费证据
南宋《淳熙三山志》记载福州“蕉果”为地方特产;同时期范成大《桂海虞衡志》详述广西蕉果“夏熟,色黄”的物候特征,反映岭南地区已形成规模化种植。
四、植物考古证据
福建霞浦黄瓜山遗址(宋元时期)出土的香蕉假茎化石,经鉴定为小果野蕉(Musa acuminata)驯化种,为宋代香蕉栽培提供直接物证。
结论
汉代“甘蕉”实为大蕉,主要作为纤维作物,非现代食用香蕉。
唐代中后期(8-9世纪)通过海上贸易传入可食用香蕉品种,岭南地区率先种植。
宋代完成本土化,11世纪“香蕉”名称确立,闽广地区形成商品化生产。
这一传播路径与农史学家万国鼎、李璠的研究相吻合:香蕉作为典型热带作物,其大规模引种需待海上贸易兴盛及岭南开发成熟后才具备条件。